【馮永業涉貪】陳婉玉指與馮永業真心相愛 從沒嘗試用金錢留住馮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5/30 13:45

最後更新: 2019/05/30 15: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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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事簿寫「羅致過去在政府很高級的人來幫手」,陳婉玉(中)指是紀錄何鴻燊說話。(陳國峰攝)

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的丈夫、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收受賭王何鴻燊姨仔陳婉玉51萬元利益案,今於區域法院續審。陳在馮一方盤問下指與馮真心相愛,維繫兩人多年關係的是感情,她從未嘗試用金錢留住馮。

首被告馮永業(55歲)一方今盤問次被告陳婉玉(62歲)時問及,兩人自03年起拍拖13年,是什麼維繫他們在一起?陳即回答指「感情」。律師再問「你係真心愛佢?」陳低頭後再回答「係。」律師又問「你亦感覺到佢係真心愛你?」陳再次回應「係」。

陳於盤問下供稱,她絕對不覺得馮曾經在她身上找金錢利益,她亦不曾試過用金錢哄馮留在她身邊,馮亦從未試過向她透露政府有關定翼機、航權、直升機或政策等資料。

陳婉玉指從未向馮永業(中)透露她是港聯直升機的股東兼董事。(陳國峰攝)

陳於盤問下又供稱,她很感激馮為她投資物業,亦認為馮對她非常照顧,陳因此想與馮共組投資公司,將投資物業所得的利潤與其分享,律師問「因為錢對你唔重要,你都唔需要啲利潤」,陳同意說法,陳亦同意她是想獎勵馮首次為她投資便賺錢。

陳於盤問下又表示,她從未向馮透露她是港聯直升機的股東兼董事,辯方問及她於05年5月25日簽發要求政府為直升機坪減租的信件,陳表的她不知道信件由誰草擬,她雖然看到有關信件寫明要副本抄送馮,但這並非她的主意,亦沒有查明原因,她當時其實並無參與處理減租申請。聆訊明續。